光格科技: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汉坤(证)字[2025]第 35654-2-O-2 号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汉坤(证)字[2025]第 35654-2-O-2 号 致: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苏州光格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中国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 288 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33 层 200041 电话:(86 21) 6080 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