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体育: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 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 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内 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