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 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 查意见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 则》")、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