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 博通集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 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以下简称《民法典》)、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 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