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净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适用本制度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规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 员。其中,董事由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或其他员工兼任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的董事。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