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净源: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 在重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