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净源: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 司,下同)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董事会对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不包括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 出售行为)、委托理财、资产抵押等交易的审批权限,应综合考虑下列计算标准 进行确定: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