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憬能源: 万憬能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致: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 对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 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 经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8日14:00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 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2号商业楼B座D22会议室召开。同时,为股东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提供便利,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