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维存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