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15条改革耕地占补平衡新政
Guang Xi Ri Bao·2025-08-11 01:48
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 知》,从五大方面细化15条改革举措,建立以省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耕地占补平衡新机制。 严格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方面,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保护红线不突破的前提下, 坚持"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内统筹调剂为辅、自治区适度调剂为补充"的原则,分类落实耕地占补平 衡。上年度未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的县(市、区),不得跨区域调出补充耕地指标。 改革占补平衡管理方式方面,将非农建设、植树造林、种植林果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 地占补平衡管理,各类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实行年度"算大账"。自治区统筹全区范围内耕地占用补充工 作,各市、县(市、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积极妥善推进改革落地方面,实行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原则上实行"占水田补水田"挂钩过渡期管 理。不再新立项垦造或改造为水田用于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项目,对正在实施或验收的水田项目 限期报备入库。水田规模指标不足的市县,可通过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式落实。(唐广生 吴丽叶 雷永 恒) 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机制方面,对非农建设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