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修订并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智通财经网·2025-08-11 07:25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实 施期限根据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政策等确定。 智通财经APP获悉,8月11日,财政部、教育部修订并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自印 发之日起施行。其中指出,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免除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保育 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保育教 育费水平给予相应减免。 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 央财政根据核定各省的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标准、在园儿童人数及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核定中央财 政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其中,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第一档中央财政负担 80%;第二档中央 财政负担 60%;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中央财政负担 50%。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