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 福达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 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 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