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 福达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角度进行独立判断。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 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