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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中国 上海 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层 邮编:200085 电话: (8621) 5234-1668 传真: (8621) 5243-3320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致: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2:00 在上海市宝庆路 21 号公司宝轻大厦 1 楼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耿晨律师、冯璐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 并见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 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