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夸张!买辆新能源车竟没电池,买断电池再付10万?北京法院判了
Huan Qiu Wang Zi Xun·2025-08-11 12:32
来源: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 姚先生通过某二手车交易平台以17.82万元的价格拍得一辆二手新能源汽车,提车后却发现车辆未配备 电池,需额外支付高昂的电池租赁费用。要求退钱还车遭拒后,姚先生将卖家和平台诉至法院。近日, 北京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合同订立存在重大误解,依法撤销合同,卖家和平台需退车并退还 相关费用。 姚先生说,他通过某二手车交易平台参与竞拍,以17.82万元购得一辆二手某品牌新能源汽车。通过平 台签订合同后,姚先生向卖家王女士支付车款8.91万元,向平台支付服务费等共计1.2万余元。 然而收到车后他却发现,车辆未配置电池。经与平台核实,姚先生才得知,所购车辆为租赁电池版本, 每月需额外支付1560元租赁费,若要买断电池还需另付10万元。 姚先生认为,如此重要的车辆信息,平台未提前核实告知,造成他对交易产生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起 诉要求撤销合同并退钱还车。 应诉时,卖家王女士称,她已向平台告知车辆租赁电池情况,不存在隐瞒行为。平台运营方某汽车服务 公司却表示,单独标明电池状态并非行业惯例,且姚先生在买车时未尽注意义务,应自行承担责任。 朝阳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女士委托平台售车时向评估师说明了车辆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