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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库科技: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 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中详细披露了进展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 了特别提示。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公司股份的完整权利,不存在被限制或者 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前,公司及标的公司独立运营。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 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 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 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 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由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