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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风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 --- | | 关于 |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 | 及 |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 |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 | 法律意见书 | |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 |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 | 法律意见书 | | 释 义 | |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 本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 公司/新风光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 |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票激励计划 | | 年限制性股 | | 《激励计划(草案)》 | |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 》 | |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 《试行办法》 | | 法》 | |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