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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迪科: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 程》")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0 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 当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六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