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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迪科: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 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