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阿股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致: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友阿股份")的委托,担任友阿股份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阳通""公司"或"标的资 产")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 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友阿股份本次交易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 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 行了核查,现出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