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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迪科: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 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 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 公告、业绩预告、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 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公 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 (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