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促进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总经理的职权、 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并承担义务和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南通泰禾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则》、 作》等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 作。 第五条 公司可以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