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股份: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 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立董事)主持。 第六章 附则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主任委员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同意可以随时召开),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