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发布,事关贷款贴息
Zhong Guo Zheng Quan Bao·2025-08-12 08:37
财政部8月12日消息,财政部等九部门发布《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对 于经办银行向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 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单户享受贴息 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方案提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贷款可享受贴息政策: 一是由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 营主体发放。 二是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公开发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 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 三是贷款资金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附全文: 关于印发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财金〔2025〕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 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