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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麦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 符合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 激励对象名单,具备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