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光华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 修正)》(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和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