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法浮出水面
Xin Hua Wang·2025-08-12 06:28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稳定法草案明确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后备资 金。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基金由向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等主体筹集的资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 金组成,由国务院金融委统筹管理,用于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必要时人民银行再贷款 等公共资金可以为基金提供流动性支持,基金应当以处置所得、收益和行业收费偿还再贷款。同时,明 确由国务院规定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为今后进一步发挥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的作用留出制度空间。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与既有的存款保险基金和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协同配合, 进一步筑牢我国金融安全网。 近年来,我国金融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 《保险法》等金融基础法律为统领,以金融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重要内容、地方性法规 为补充的多层次金融法律体系。但涉及金融稳定的法律制度缺乏整体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的统筹安排, 相关条款分散,规定过于原则,一些重要问题还缺乏制度规范。有必要专门制定金融稳定法,建立金融 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的制度安排,与其他金融法律各有侧重、互为补充。 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