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中精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 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 作,并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