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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中精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除非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 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