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青岛证监局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