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冷热: 董事会议事规则(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待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市的方案;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 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 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