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驰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成都佳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 万股,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 288 号。 邮政编码:61173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1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 司成立之日。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及变更方式按照本章程关于董 事长产生及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