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质量,保证投资活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交 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收益,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 股份、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六)出资参与已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拟上市股份制企业的股份认购; 第三条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出资进行股权投资的,按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规定;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三)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规模适度,量力而行,效益优先; (四)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可持续盈利能力和经营能力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