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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互联: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 通 鼎 互 联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8 号联创科技大厦 A 座 7-11 楼 联系电话:025-83755000 传真:025-83755111 邮编:210036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致: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2025 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 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