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培训对象按要求参训后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Si Chuan Ri Bao·2025-08-14 07:21
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以下简称补贴培训)是指培训主体自主或委托具备条件的承训机构,围绕国 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岗位技能、农业农村实用技术、非遗技 艺、通用职业素质等内容开展,并通过财政资金给予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享受补贴培训人员应为四川 省内有培训意愿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年满16周岁,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等。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提 高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绩效。 办法明确要求各地不得对培训对象的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增设其他限制性条件。参加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不得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补贴培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补贴培训内容围绕行业与民生领域急需紧缺技术技能人才、 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设置,包括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培训对象 按要求参训后,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今年5月1日起新备案的培训项目,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职业培训 补贴(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可分别享受3次),技能培训同一职业(工种)、相同等级不重复享受。培 训对象个人缴费或由承训机构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