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绩效奖金是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 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和管理 第七条 公司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基本工资。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独立董事一定的津贴,具体金额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 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并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