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两名,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 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