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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铖昌: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铖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31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94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 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795.35 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1.68 元 /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06,031,88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