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较大影 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 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