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信达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5)第240号 致: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信达")接受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 "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以及《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