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重大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章及《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报告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当日即时将 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 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子公司)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 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本部各部门、各子 公司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