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盛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 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至少 2 名,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