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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收监管函审计冠昊生物财报存多宗违规

同时,大信所在冠昊生物2023年年审项目中,存在审计业务约定书签署日期晚于实际审计工作开始时 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未签署项目独立性声明、质量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以及审计工作底稿未按期归 档等问题。 大信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的规定。黎程、黄 颖作为冠昊生物2023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的规定。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 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指南等相关 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原标题:大信会计师所收监管函 审计冠昊生物财报存多宗违规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5日讯深交所网站近日披露了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