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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 中远海能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修订稿)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8-15 12:1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修订)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2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 (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