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京蓝科技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纪律处分
2025年8月15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决 定。 当事人: 2020年6月,中科鼎实承做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1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以下简称"苏化1 号"项目),该项目采用投入法确认完工进度,并依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为了实现业绩承诺,中科鼎 实在"苏化1号"项目中"原位热脱附基础建设"相关工程未施工情况下,通过虚假投入成本方式提前确认 完工进度,虚增2020年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京蓝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虚增营 业收入16291.03万元,占当年披露的营业收入的14.06%;虚增营业成本9654.67万元,占当年披露的营 业成本的4.3%;虚增利润总额6636.37万元,占当年披露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67%;虚增净利润 5770.75万元,占当年披露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27%。 京蓝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 京蓝科技时任董事长杨仁贵,时任董事、总裁郝鑫,时任副总裁殷晓东,时任财务负责人梁晋未能恪尽 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