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宜通世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为 50%以上的公司,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或其他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如有,下 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 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子公司存在多级下属企业的,应当参照 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和完善对各级下属企业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 督。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