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与他人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合资公司应当参考 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