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 必易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 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