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监管局核准郭鹏军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一、核准郭鹏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三、中国建设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 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5年8月8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郭鹏军 任职资格的请示》(建总函〔2025〕21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二、中国建设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中国建设银行 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 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