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出诚信名片 优化营商环境 “放心消费诚信承诺” 公示活动启动
Zhen Jiang Ri Bao·2025-08-18 23:37
申请参加"放心消费诚信承诺"公示活动的经营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 册,与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满两年,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 营场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在消费维权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或不良社会影响,无重 大消费纠纷和群体投诉;诚实守信,自觉公开、主动兑现经营和服务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商业信 誉良好。 申请参加活动的单位可于8月31日前,向所在地消协(委)提交申请材料(参加活动申请表格可关 注"镇江智慧315"微信号下载),各地消协(委)对照《"放心消费诚信承诺"公示活动指引(试行)》 规定的条件,向市消协推荐经营主体。 消费环境连着民生福祉,更连着城市经济发展活力。近日,市消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诚 信承诺"公示活动,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经济活力。 "放心消费诚信承诺"公示活动是指参加活动的经营主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放心消费诚 信承诺内容,主动兑现诚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申请参加此次公示活 动的经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曾经获得过省、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称号的企事业单位、"镇江好礼"" ...